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法律工作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2017年6月到四川云农投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一年的试用期,且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2017年8月上旬,您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以未提前30天通知为由,不予发放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 1.劳动合同与工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公司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依法向公司主张支付二倍工资。 2.社会保险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规定,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违法法律规定。 3.试用期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的规定,公司与您约定一年的试用期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您与公司的劳动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解决。如您需要法律服务,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依法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职工维权12315
2017-09-2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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